我校教师获“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

来源:党委统战部
2026-09-28
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,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,近日,陕西省委、省政府印发表彰决定,授予25个集体“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,授予25名个人“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,并于9月28日召开表彰大会。我校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梁雪蓉荣获“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荣誉称号。这一荣誉,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对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高度肯定。

长期以来,梁雪蓉扎根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一线,用心用情守护各族学子成长成才。在校园里,她立足学生实际,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、学业帮扶与心理关怀,耐心细致解决各族学生学习生活中的急难愁盼,策划组织民族文化交流、主题党团日等系列活动,着力营造“中华民族一家亲”的浓厚校园氛围。在社会实践中,她作为“秦疆心语”社会实践队带队教师,连续多年带队奔赴新疆村镇、牧区和国门口岸,开展社会调研、志愿服务、法治宣讲等实践活动,推动建成我校在新疆的首个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”。

此次获奖,是学校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生动体现。学校将以此为契机,充分发挥国家级、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市级、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的标杆作用,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,推动校园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,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西理工力量。

撰稿:黄振波

审核:罗建华